各市州、直管市、神農架林區住(城)建局:
為全面準確掌握我省裝配式建筑推廣應用情況,找準持續推進和疫后重振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,推進我省裝配式建筑積極穩妥發展,省住建廳擬于9月中旬(具體時間以調研組電話通知為準)對省內部分市州開展實地調研。具體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調研人員
魯寧 省住建廳建筑市場監管處 處長
劉鐵軍 省住建廳建筑市場監管處 二級調研員
胡 丹 省建筑事業發展中心質安處 副處長
謝世平 省建筑事業發展中心質安處 一級主任科員
二、調研地點
武漢市、宜昌市、襄陽市、荊門市、荊州市、十堰市
三、調研內容
(一)裝配式建筑發展的總體情況。重點了解完成國家、省、市確定的階段性和年度發展目標情況,制定和落實了哪些激勵扶持政策、管理服務機制、標準規范,項目落地、市場拓展、應用擴面采取了哪些有效措施。
(二)對推薦申報的二批國家級裝配式建筑示范城市(園區)、產業基地進行檢查,核實申報條件和建設任務的真實和完備性、落實和推進情況。
(三)了解相關企業在技術產業工人招引選拔、培訓儲備、使用管理,科研攻關、技術創新、管理增效,市場拓展、應用擴面、產品升級等方面的創新經驗和可行做法。
(四)裝配式建筑推廣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,有何具體解決措施及建議。
四、調研方式
(一)現場查看。現場調研1-2個裝配式建筑項目、生產基地及校企、企企合作企業,了解和核實有關情況。
(二)座談交流。與調研城市住建局相關領導、部分學校和企業代表座談交流。
五、有關要求
(一)交流和反饋情況要數字準確、事例充分、措施具體、重點突出。
(二)談經驗要總結提煉,談問題要有解決建議,談困難要有解決意向。
(三)注重工作統籌,避免對重要工作的影響,盡量安排業務精、情況熟的同志參加調研座談,提高質量和效率。
(四)調研工作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和黨風廉政建設有關規定,做到輕車簡從,廉潔自律。
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
2020年9月16日
(此件公開發布)
來源: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